法的出现是人类进步到较高阶段的产物

       如果把人所存在的世界分为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 法属于精神世界的范畴。它不是个人的精神世界的现象, 而是整个人类精神世界的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人类整个精神世界的现象都是人为创造的, 都是人有意识地设立的。法正是人类精神世界中的存在物, 是人类的精神产品与精神成果。人们可以对法这一精神现象有各种认识, 但都无法否认它作为人类精神成果的性质。它的产生, 在有的人看来是人类进步的表现, 在有的人看来则是人类堕落的反映。其实, 从任何角度看, 法都是人在追求善或抑制恶的目的下, 创制出来的社会规范。它都是适应人的需要而产生的。

       人类的价值观念很早就产生了。当然, 在文字没有产生的史前社会, 我们无法准确地了解彼时人类价值观念的全部内涵, 只能通过考古学、地质学、生物学、解剖学和生物遗传学、文化人类学等来推测、确定人类价值观念的发展进程。

       相对于人的起源与发展来说, 法的出现的时间应当是很晚的。法的出现是人类进步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因为法的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关系的复杂, 社会矛盾的增加以及人类调整相互行为和解决社会矛盾的经验积累。至少在创设法前、创设法时和有了法后才可能有法的价值问题。对法的起源的时间, 人们有各种不同的见解:法与人类出现相伴随, 有人类就有法, 法起源于人类之最初。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仅仅存在于阶级社会, 法产生于人类的第一个阶级社会- - - 奴隶制时代, 在原始社会没有法, 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没有法。我们不能知道已经过去的法的起源的准确时间, 更无法确知法将与人类共存多么久远。在法是否消亡问题上, 有的人认为, 法将在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消亡; 有的人认为, 法将伴随人类直到永远。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研究和由历史发展来证明。但无论如何, 不论法是否永恒存在, 法的价值问题, 作为人类的思想课题, 在法存在中和法消亡后, 都有其永恒的探讨意义。

       器官的功能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下降

       各个器官的功能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下降。在年轻的成年人中, 心、肺、肝和肾的活动能量为维持生命所需的四倍到十倍, 额外的储备使人体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加紧工作。但在3 0 岁以后, 这种储备能力就会逐渐地、不可抗拒地减少了。也就是生命机器的保险系数变小了, 所以容易出故障。

       虽然关于长寿问题疑团重重, 但有一点必须肯定, 绝大多数人并未活满他们应该活的自然年龄。无可否认, 生活环境、饮食、生活方式对寿命影响极大。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 也许能够找到各种防止早衰的妙策良方。慢性病可以推迟, 老年人的许多功能性缺陷可以减轻, 至少能减轻一个时期。但人类的平均寿命总会有个最高极限, 人终有一死。

       研究衰老问题的某些专家认为, 在不太远的将来, 人在年轻时或中年时死的可能性很小。大多数上了年纪的老人将保持旺盛的精力, 身体健康直至寿终, 即八十五岁, 迟早相差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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