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尔则以证伪主义来作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分标准

       对于逻辑实证主义的意义标准的新阐述, 可以从科学知识论的内部加以理解, 它放宽了有意义的科学陈述的标准, 扩大了知识的范围; 但也可以从哲学整体上加以认识, 它在放宽科学陈述的同时, 也就在向形而上学陈述作适当的退让。虽然还不能说逻辑实证主义有了某些实质性的转变, 但至少这是在对形而上学价值作了肯定的基础上, 在对形而上学进行重建的某些呼声背景下来对意义标准加以拓宽的, 因而, 这种做法就与关于形而上学问题的思考有了联系。

       重新认识形而上学甚至重建形而上学, 不仅是西方人本主义哲学所关注的理论课题, 也成了现代经验主义内部某些哲学家的理论要求。后期维特根斯坦就完全改变了他前期的逻辑原子论, 从人工语言分析转向了日常语言分析, 这种转变虽然从根本上说都是出于拒斥形而上学把哲学仅仅作为科学逻辑分析的基本理论目的, 但对待形而上学的态度却起了较大的变化, 前期维特根斯坦从经验证实原则出发是完全否定形而上学的, 要求把形而上学从科学陈述中清除出去并加以取消, 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则认为形而上学并不是非要取消不可的, 通过" 哲学的治疗" - - - " 返回到日常语言的用途上来" , 那么, 非科学的形而上学陈述是完全可以转化成科学命题陈述的, 因此, 形而上学决不是必须加以鄙视的" 犯人" , 而是需要加倍关心、帮助和治疗的" 病人" 。可以说, 后期维特根斯坦对形而上学的理论热情的提高, 又使形而上学的命运在现代经验主义那里出现了一丝新的转机。

       逻辑实证主义通过语言的表述职能与表达职能的区分, 为形而上学命题( 涵盖伦理学、美学等) 提供了一个新的评价领域, 它在表达人们内心情感方面, 如同艺术品一样, 是有其不能否定的作用的, 这就是说, 形而上学的存在有其范围也有其价值所在, 只是不要将这种范围与科学认识的范围、不要把这种价值与科学陈述的意义混为一谈。波普尔则以证伪主义来作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分标准, 只是波普尔的非科学领域比起康德及其先前的经验主义者来说要丰富得多。它有六大项, 即重言式命题、列尽各种可能性的逻辑命题、数学命题、宗教神话命题、伪科学命题以及形而上学命题。

       分析表达式与其使用者之间的特定关系

       我认为, 将真理作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之区分, 在一般的意义上是可行的, 是有意义的。事实上, 在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各种真理中, 逻辑上的真命题或重言式、语义上的正确定义、数学上的真命题均可以归入逻辑真理, 而与所反映的对象情况相一致的命题则可以归入事实真理之列。但是, 要注意的是, 不能将这种划分绝对化, 即是说, 所谓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分也是相对的, 真正纯粹而又绝对的所谓逻辑真理是不存在的, 即使像排中律、不矛盾律这样的逻辑真理, 它们的真也是有条件的( 在二值逻辑的范围内) 。所以, 从这个意义上说, 奎因的反驳是有道理的。

       我认为, 既然真理是指其值为真的命题或语句, 且命题与语句在现代逻辑中又是可通的, 因此, 我们可以将真理作语形真理、语义真理与语用真理之分。

       按现代符号学的观点, 对语言表达式( 语词或语句) 的分析可以有三个层次, 即语形、语义与语用层次。如果对某一表达式的分析只涉及符号间的组合即形式结构而撇开表达式本身的具体意义, 则这种分析是语形层次的; 如果对表达式的分析不仅考虑符号间的组合与结构, 而且要涉及表达式与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 即表达式的意义, 则这种分析便是语义层次的; 如果对表达式的分析不仅涉及语形与语义, 而且要考虑具体的使用语境, 即要分析表达式与其使用者之间的特定关系, 则对表达式的这种分析便是语用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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