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的诱惑终难以成气候

       人只有先自尊, 才有别人尊重你。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人生道理。

       一个人若失去了自尊, 就等于失去了做人的根本。随波逐流, 成为别人的附庸物, 其结果会非常糟糕。

       在与领导相处的过程中, 有很多应该注意的原则绝不能放弃, 女性的自尊是尤为重要的。本来, 上下级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任何人都是自己身体以及精神上的主人, 正是这种平等对上下级之间在权力上的不平等起到了一定的制衡作用, 使得下级有可能保持自我的相对独立性。如果女性为了谋求一时的小利, 以自己的人格、情操相置换, 一旦失去了自尊自爱, 那她就只能拜伏在权力的脚下, 乞求别人的怜悯与恩赐。若以尊严来换得生存, 这样的人是不能抵御权力的威胁和引诱的, 也给予那些心术不正者以可乘之机。许多女性就是因为失去了自尊而成为权力的牺牲品。

       一个刚刚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看见自己的一个同学因为与单位领导的关系很好, 被安排了一个很理想的工作, 心中非常羡慕, 她也希望通过走捷径" 来达到目的。眼热之际, 她便有意与领导靠拢, 处处献殷勤, 经常独自一人到领导的办公室和家里去。她的心思自然被领导一眼看破, 领导提出, 只要她做他的情妇, 他就提拔她, 给她安排一个很好的工作。二人一拍即合, 勾搭成奸。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日子一久, 两人的不正当关系便被暴露了。领导自然受了处分, 被免了职。而这位女职员的事则被传得沸沸扬扬, 名声扫地, 最终因心理压力太大, 无脸见人而自杀身亡。

       看到这样的故事, 掩卷深思之余, 我们感到非常痛心, 应该说, 这个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因为凭借其所受的教育, 再加上自身的辛勤努力, 在工作上有所成就是不成问题的。但因为她不自尊、不自爱, 试图以身体来换取安逸, 从而使上下级关系走上了不正当的一面, 结果是自取其害, 对她的家人来说也是个打击, 成为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那么, 女性在与上级相处的过程中, " 自尊" 的含义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自食其力、独立自主, 永远都是为人处世的正道, 是立世的根本。依附于他人, 只能抽掉自己做人的脊梁, 一旦失去可依附的对象便无法自立, 无法生存, 最后是自己毁掉自己。女性应该明白, 无论在何时何地, 通过自己的本事吃饭是最长久、最可靠的。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 只是为了使自己能有一个较好的工作环境, 从而使自己的才能得到发挥, 成绩受到承认, 而不是用不正常手段献媚于领导, 不劳而获或额外得到更多的好处。应该说, 从天性上女性较之男性要有更多的依赖性, 但这种依赖应该是有限度的, 不能完全地依赖别人。依赖还应该是有原则的, 不是盲目的依赖、丧失尊严的依赖。否则的话, 你就永远别想站起来, 别想在社会上有所作为。

       有抱负、有理想的女性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 防止" 说不清, 讲不明" 的男女绯闻的流传, 也定会主动远离是非产生的源头。要知道, 任何成绩都要靠自己的真才实学才能做出来, 一时的诱惑终难以成气候。

       一句箴言:一失足成千古恨, 再回头已百年身。

       特殊的社会规范就是法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产品有了剩余, 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剥削, 原始社会的氏族联盟和氏族习惯就为国家和法所代替。法的产生有着经济的、阶级的、社会的根源, 同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从法的最初起源看, 正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导致了法的产生。原始公社制度解体以前, 生产资料是公有的, 产品实行平均分配, 当时没有形成各种脱离氏族而独立的不同利益的经济主体, 个人与集体浑然一体。利益上的基本一致使他们只需依靠传统习惯就可以把经济关系调整好。在原始社会后期, 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发生三次社会大分工, 出现了个人劳动产品的交换, 逐渐促进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促进财富向少数人积累。到了父系氏族公社时期, 随着公有制的解体, 私有制的产生, 出现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各个不同利益的社会集团为了自身利益而进行着保护一种所有制和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斗争, 这就使社会的经济秩序陷入混乱之中。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经济条件, 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社会各集团在毫无限制的冲突和争夺中同归于尽, 于是就根据本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制定或认可一些特殊的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来维持社会秩序, 以保护奴隶制经济的发展, 限制甚至消灭那些不利于奴隶制发展的经济。这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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