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一个叫阿尔吉德的年轻人走在山路上, 发现路中间有个石块模样的东西, 很碍事, 他便踢了它一脚, 想把它踢开, 谁知那东西不但没被踢开, 反而膨胀起来。阿尔吉德非常生气, 便狠狠踩了那东西一脚, 想把它踩破, 但它不但没破, 反而加倍膨胀起来。阿尔吉德恼羞成怒, 操起一条粗大的木棒, 使劲砸它, 它竟然再次膨胀, 大得把整个道路都堵死了。

       这时, 山中走出一位圣人, 对阿尔吉德说:朋友, 快别动它, 别把它当回事, 离开它, 自己远去吧。它叫纷争, 你不惹它, 它便小如当初。你老记着它, 老是踢它, 它就会无休止地膨胀, 最后还会挡住你前进的道路, 与你对抗到底。

       职场中充满纷争, 关键看我们怎么对待。如果过分沉迷其中, 就会山羊羝藩, 剪不断, 理还乱, 筋疲力尽、无计脱身, 丧失生活的快乐, 阻碍前进的脚步。

       当你在职场中遇到这些琐碎的、对你的事业无益的事情时怎么办? 很简单, 请你轻轻地绕开它。而不是与它纠缠不休。

       精力应该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 我们要活得自然一些、洒脱一些, 说置身事外, 就置身事外, 保持自己有限的精力, 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每个人都在不断累积追忆、悔恨、内疚、仇恨、愤怒、成见, 它们来自我们过去的生活, 来自我们不愉快的记忆。这些都是无形的" 包袱" , 它消磨我们的斗志, 影响大家工作的效率。

       这些" 包袱" 并不会因为我们的彻悟而停止累积, 相反, 它会与日俱增, 并且让我们的同事、朋友、家人越来越不快乐。

       也许, 这也是导致大家在职场上尔虞我诈的真正原因。我们每个人都有包袱, 也经常被别人的包袱绊倒。比如, 你和同事共同操作一个项目, 你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完成, 却惹来别人的不爽, 他们故意拖延时间。或者, 你支持某个同事的建议, 却引来另一位同事的不满, 只因为缺乏安全感的他, 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

       职场的四周充满了这样的情绪包袱, 没有人能够安然无恙地在职场闲走。事实上, 很多时候你甚至怀疑, 人们居然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下把工作完成。

       促进法的制度文明

       法的价值评价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它贯穿于法的实践活动的始终。

       法的创制是国家实现其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关系的规范性调整和社会的规范性管理, 是社会生产、社会生活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 生产领域不断扩大, 生产部门行业间联系日益紧密, 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 这些都使社会越来越需要有较稳定的运作秩序, 越来越需要排除社会管理过程中权力使用的主观任意性。因此, 在国家直接调整政治经济关系或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中, 规范性地使用权力和对社会关系进行规范性调整, 就日益显得重要, 由此, 法的创制工作在国家的各项活动中也就越来越居于重要地位。

       法的价值评价贯穿于法的创制过程的始终。在提出法律议案阶段, 享有专门权限的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的正式提案。如果要制定某项法律, 就要对拟议中的法律作一个实现的价值评价, 如该法律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超前性, 等等; 如果是修改某项法律, 则不但要对现有的法律规范及相关条款作出价值评价, 而且要对拟议的条文作出预先的价值评价, 以确定其能否满足当前社会现实的需要; 至于对某项法律的废止, 无疑是因为该法律已经不能满足调整社会关系的价值需要才作出的。

       总之, 在法的制定中, 法的价值评价有利于立法机关创制具有较好价值状况的法律制度, 有利于立法机关通过法的价值评价修正既有法律制度, 补充既有法律制度, 也有利于立法机关通过法的价值评价废止具有零价值、负价值的法律制度, 从而有效地实现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 促进法的制度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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